发布时间:2014-11-17
根据《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朝阳工程实施意见”》为做好2014年医院“朝阳工程”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止申报当年12月31日)。
2、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在读的本院职工。
3、具有英语6级合格证书。
4、从事医疗医技工作不少于2年。
5、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论著)2篇以上。
二、报名程序
报名人员须填写《“朝阳工程”培养计划申报表》和《“朝阳工程”评审量化考核表》并携带本人六级证书、博士学位证书或人事处开具博士在读证明、人事处开具工作时间满2年证明,发表论文、科研业绩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SCI论文须附科技厅情报所索引证明到科研处审核报名。
具体资助条件、选拔程序和资助办法请参阅《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朝阳工程”实施意见》
三、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21日
四、相关附件
1、《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朝阳工程”实施意见》
2、《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朝阳工程”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
3、《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朝阳工程评审量化考核表》请在医院
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科研处 人事处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预约挂号:0311-88603908
咨询热线:0311-88603000(24小时)
投诉电话:0311-88603629
0311-886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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