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12
来自:科研处
现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开始受理2015年度基础研究学术交流活动专项(以下简称专项)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当是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主持人;
2.专项内容与负责人主持的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方向一致;
3.专项应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国际性专项应有国际著名专家学者出席,全国性专项应当有国内著名专家学者出席;
往年获得过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此专项。
二、申报程序
申请人请联系科研处,并登录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官方网站的“基金项目管理系统”填写申请(请详细阅读系统登录页面“使用说明”中的相关帮助文件)。
申报截止于2015年1月15日16点,逾期网络将关闭。
预约挂号:0311-88603908
咨询热线:0311-88603000(24小时)
投诉电话:0311-88603629
0311-886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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