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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跟踪项目验收答辩通知(2015)

发布时间:2015-01-22

来自:科研处

 
 
 
冀卫办科教函〔2015〕 号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关于开展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验收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有关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我委《关于对2011年度跟踪项目及延期验收跟踪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冀卫办科教函[2014]20号)安排,决定近期组织专家,对2011年度102个跟踪项目以及2010年度和2009年度延期验收的6个跟踪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评审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 25日报到)。

二、验收、评审方式及程序
此次跟踪项目验收采取项目负责人集中答辩的方式进行,验收程序如下:
1.听取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基本情况的汇报(项目概况、管理、实施与效果、经费使用等),要求使用PPT幻灯片进行演示。
2.审核被评项目的验收报告。
3.专家与被评项目交换意见并提问,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三、评审地点及参加人员
评审地点:河北省人口教育培训中心(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639号,联盟路与泰华街交口西北角)。
参加人员:参评项目负责人。

四、注意事项
1.参加验收的跟踪项目必须由该项目负责人汇报和答辩。
2.参加验收的跟踪项目及答辩时间,按照“验收答辩时间表”(详见附件)执行,验收项目汇报6分钟,答辩4分钟,共10分钟。
3.各位参加验收的项目负责人按时到会,超过规定时间未到的视为放弃答辩。

联系人:张  哲        刘  英
电话:0311-66165200   18631144059               
附件:验收答辩时间表  请到本站“下载专区”下载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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