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视频号

关于2016年三院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30

来自:教务处

    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及在职学位申请者:
    按照2016年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部署,我院定于5月11日至5月31日各个专业完成各类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要求如下:
    一、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均为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硕士生导师,其中河北医科大学直属单位本专业硕士生导师不得少于2人;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5名正高职专家,其中外校博士生导师不得少于2人,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外校博导资格的同行专家担任。
论文评议人可以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秘书可在答辩委员会中指定。非答辩委员会成员担任秘书时不参加投票。
    二、各类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需向医院教务处提交答辩申请书(一式三份,需要本人、导师、科室主任签字);同时登记答辩信息(包括研究生姓名、论文答辩题目、导师姓名、答辩委员会专家名单、答辩时间、地点等)(书面的)。
     三、各专业论文答辩时,会场布置干净整洁,要摆放专家评委席、答辩席桌牌;会场悬挂横幅“2016年河北医大三院XXX专业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医院张贴栏贴发答辩会海报。
    四、研究生参加论文答辩时,要求着装整齐,宣讲论文和回答问题声音清楚。
    五、严格答辩程序和时间。硕士研究生的答辩时间不得少于1.5小时;博士研究生不得少于2小时。凡违反答辩有关规定者,答辩无效。
    六、论文答辩应在5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答辩者,本年度不再授予学位。
    七、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按如下顺序整理材料装袋(写上姓名、学号、专业科室),于6月3日前报送医院教务处。
    1、论文评议表(2份);
    2、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3-5份);
    3、研究生情况一览表(1份);
    4、学位申请登记表(2份);
    5、毕业研究生登记表(2份);
    6、授予学位登记表(输机表)(1份);
    7、学校印刷好的学位论文(1份)
    8、研究生与答辩专家、导师的合影(1张)(电子版)

返回

医院邮编:050051

版权所有:银河yh0076(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编号:冀ICP备05001018号-1

     IDC备13010402000974

网站技术、内容维护:宣传部

预约挂号:0311-88603908

咨询热线:0311-88603000(24小时)

投诉电话:0311-88603629

     0311-88603700

医院微信视频号

微信视频号

医院微信服务号

微信服务号

医院微信订阅号

微信订阅号

医院抖音视频号

抖音视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