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08
来自:科研处
各科室:
根据《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人员均应参加培训,经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河北省实验动物学会拟于7月11日-13日举办“第19期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班”,我院有动物实验需求的职工和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培训,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相应资格证书。有报名需求的人员请于我院动物实验中心联系。
动物实验中心联系电话:88603716
附:河北省实验动物学会关于举办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点击下载
预约挂号:0311-88603908
咨询热线:0311-88603000(24小时)
投诉电话:0311-8860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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