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10
来自:人事处
冀医三院人公示[2016]18号
为做好职称晋升人员的量化计分工作,医院各职能部门将对拟晋升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现将计分标准公示如下:
评分项目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科研成果 占14分 |
(一)立项: 1、国家级立项: 国基金面上立项:第一名:14分;第二名10分;第三名6分 青年基金:第一名:10分; 第二名:7分;第三名:4分 主任基金:第一名:8分;第二名:6分;第三名:3分 2、国家级立项子课题:第一名12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6分 3、省自然科学基金: 杰青:第一名10分;第二名:6分;第三名:2分 面上:第一名6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1分 青年:第一名5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1分 4、省部级立项(除省基金): 指令项目并完成鉴定:第一名:4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 指导项目并完成鉴定:第一名:2分 5、市厅级立项(教育厅、中医局、卫生厅):立项并完成鉴定:第一名3分,最多统计2项。 (二)获奖: 1、国家级奖项: 二等奖:第一名14分;第二名12分;第三名:8分;第四名5分;第5-10名:3分 2、省部级奖(含同等奖项,最高分8分): (1)一等奖:第一名10分;第二名6分;第三名:4分;第4-7名:2分 (2)二等奖:第一名8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第4-5名:2分 (3)三等奖:第一名6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1分 3、市厅级奖(含同等奖项,最高6分): (1)一等奖:第一名4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 (2)二等奖:第一名3分;第二名1分 (3)三等奖:第一名1分 (三)专利 1、发明专利:第一专利权人2分,最多统计2项 2、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专利权人1分,最多统计4项 |
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文章) 占18分 |
1、北大核心期刊:3分(最高15分) 2、中华系列论文:7分 3、SCI收录期刊源论文(SCI/SCIE):10分,影响因子≥5分加2分;≥10:加4分;≥20:加6分 4、其他论文:2分,最高10分 注:1、发表论文所在期刊必须是合法正式期刊,增刊不计入统计; 2、SCI论文必须满2页才可计分:3页以上100%、2页60%; 3、论文产权为我院的100%计分、论文产权为外院的50%计分; 4、论文只有通讯或第一作者可以计分,但仅限1人使用。 |
出版著作 占10分 |
著作30万字以上:主编5分;副主编3分;编委1分。最多计2部 |
业务能力 和技术水平 27分 |
8、 任现职以来发生医疗投诉经查属实,扣除2分/次; 9、任现职以来发生各种违反医疗规定、规范受到处罚,扣除3分/次。 |
医德医风 和工作态度 占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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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学分 占6分 |
1、承担河北医科大学教学任务(包括授课、见习、实习)教师,获基础教学分2分。 2、任现职称以来,脱产带教满一学期的教师,计教学分2分,不足一学期的,计教学分1分;教研室正、副主任、教学干事分别计分1、0.5、0.5分。 3、教学获奖计分,根据获奖级别计算。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最高分分别为4、3、2、1,根据获奖层次依次递减0.5分。 4、积极参与教学活动,教学效果突出,深受学生喜爱的教师,教学加分0.5分。 |
年度 考核成绩 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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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层次 占8分 |
博士8分、 硕士6分、本科4分 |
继续教育 占2分 |
2分 |
奖励分 (附加分) |
市、厅级及以上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 3分 |
资历分 (附加分) |
任职年限每超过一年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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