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24
来自:人事处
各处、科室:
接上级部门通知,201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及考核工作已开始报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从事医、药、护、技、检验及专职科研岗位人员符合下述条件者,可申报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1、符合《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见附件1)规定的条件。
2、承担理论授课或见习带教任务,且近五年授课时数不少于30学时。
(二)报名对象
1、2017年以前进入医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但尚未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
2、2015年、2016年参加岗前培训及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尚未通过需要补考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网址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gqpx.hebtu.edu.cn。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咨询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上午8:00—8月31日晚24:00;
报名咨询电话:0311—80789526 李老师
(五)现场审核确认
报名成功后,要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间:9月3、4日8:00—18:00。现场确认内容:个人信息核对、报考项目核对、上传照片审核、费用上缴。确认地点: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804房间。
为方便联系,请大家加入QQ群495434257,进群验证信息写上医大三院XX科姓名。
二、培训工作
(一)培训时间:2017年9月9日至10月15日。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
(三)岗前培训教学点:河北师范大学
三、考核工作
岗前培训的考核在各教学点进行,考核采取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指导下,由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实行全省统一闭卷考试;“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实行专家现场测试即“面试”;“高等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实行开卷考查,由各教学点负责实施。
“高等教育学”与“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平时测验成绩不再记入单科统考成绩。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即“面试”,仍按原办法进行。
(一)考试安排
1、笔试部分:
10月21日上午8:00—9:30考《高等教育学》;10:00—11:30考《高等教育心理学》。
2、面试部分:
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即“面试”时间:10月21日下午和22日全天。面试由专家评审组现场测试。
(二)补考安排
对于2015年、2016年参加岗前培训及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本次统一按岗前培训补考报名。
(三)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发放
岗前培训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由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为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聘任的依据。
四、培训费用
岗前培训收费标准为600元/人。2015年、2016年已参加过岗前培训或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未合格但仍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本次免费报名参加补考。
开户行:河北石家庄建行河北师大分理处
开户名称:河北师范大学
账号:13001615270052500014
纳税识别号:1301064017036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30000401703612G
五、其他未尽事宜,可查阅附件1《》(点击下载)、附件2《》(点击下载)。
预约挂号:0311-88603908
咨询热线:0311-88603000(24小时)
投诉电话:0311-88603629
0311-886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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