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19
来自: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防控办
患者朋友及家属朋友:
你们好!
结合目前国内和我市新冠肺炎疫情的新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新冠肺炎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冀防领办【2021】112号文件及石家庄市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石防领办【2021】8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门急诊、住院等重点区域防控措施告知如下:
一:
我院为分时段预约挂号,请患者提前预约并严格按预约时段就诊。就诊患者均需凭预约提示(短信)方可进入门诊(急诊患者除外)大厅。
我院预约方式:
(1)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官方微信服务号
(2)电话预约 031188603908(8:00—12:00)(14:00—18:00)
(3)现场预约(自助机)
二:
所有进入我院区的人员(除急诊就诊患者和陪护外)均需持身份证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显示7日内阴性即可)。
三:
对无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要尽快进行检测,在等待核酸结果期间,做好防护,可以正常就诊。
四:
所有人员请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及流行病学筛查,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患者就诊时严格遵守“一室一医一患”,自觉保持1米间距。
五:
门诊发热患者(体温≥37.3°C)以及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
(1)非急诊患者,请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筛查
(2)急危重症患者,做好个人防护,可直接到急诊科就诊
六:
鉴于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银河yh0076化内镜室、气管镜室、血液透析等科室的诊疗特殊性,必须出具7日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行诊疗。
七:
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办理入院,入院后再连续两次检测(间隔24小时,如果是入院当天的核酸结果,则入院第二天再检测一次即可)。
患者凭腕带、陪护人员凭陪床证进入住院病房,同时按防护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手卫生。
全面禁止住院探视。陪护人员相对固定,接受封闭式管理,在本病区活动,不允许串入其他病房。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确保您及家人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祝您早日康复!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防控办
2020年2月19日
预约挂号:0311-88603908
咨询热线:0311-88603000(24小时)
投诉电话:0311-88603629
0311-886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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