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3
来自:人事处
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标准及部门分工的公示
冀医三院人公示[2022]7号
为做好职称晋升人员的量化计分工作,医院各职能部门将对拟晋升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现将计分标准公示如下:
评分项目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部门分工 |
业务能力技术水平 (非护理系列) 占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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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临床能力分20分; (1)管床医师晋升: 晋升人员自行提供3份,病案室随机抽取3份;病历要求为能显示本人技术水平的:手术科室为IV手术病历、疑难手术、非计划重返手术病历;内科选择疑难病例、住院超过30天、死亡病例;专家组打分确定。 (2)其他医师、药、技系列人员的临床能力打分参照国家文件,同时准备5分钟答辩幻灯(展示专业能力、业绩),由专家组打分。 3、病案质量(病案质量考评提取2021年数据;病案责任人以病案首页住院医师、主治医师、主任医师签字为准) (1)丙级病案:2021年1月-2021年5月的丙级病案,扣2分/份;2021年6月及以后的丙级病案,扣5分/份; (2)乙级病案:乙级病案率>30%,扣3分; 30%≥乙级病案率>20%,扣2分; 20%≥乙级病案率>10%,扣1分; (3)甲级病案:甲级病案率达到100%,加2分;甲级病案率≥95%,加1分。 4、医疗纠纷 (1)任现职以来发生医方有责任的医疗纠纷,赔偿总额≥50万,三年内不得晋升职称,第四年晋升扣5分,第五年晋升扣2分,第六年不再扣分; (2)任职以来发生医方有责任的医疗纠纷,10万≤赔偿总额<50万, 1年内不得晋升职称,第二年晋升扣5分,第三年晋升扣2分,第四年不再扣分; (3)任职以来发生医方有责任的医疗纠纷,5万≤赔偿总额<10万,第1年扣3分,第2年不再扣分;赔偿总额<5万,第1年扣2分,第2年不扣分。 5、任职以来发生医疗投诉经查属实,每例扣0.5分。
7、任现职以来圆满完成指令性任务每次加0.5分,封顶加3分,未完成指令性任务每次扣3分; 8、任现职以来获国家级技能竞赛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获省级技能竞赛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参加医院质量与安全竞赛: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以上最多计1项; 9、任现职以来获医院优秀技术进步奖,每项加0.5分,封顶加3分; 10、任现职以来担任医院评审病历质检员≥300份/年,每满2年,加1分,封顶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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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处牵头,质控办配合完成量化计分 |
业务能力技术水平 (护理 系列) 占50分 |
1、基础分20分; 以下均为任现职以来量化计分内容:
每位晋升者准备5分钟答辩幻灯,内容包括护理管理、临床护理、护理质控等,由专家组打分确定。 4、获奖情况: (1)获国家级技能竞赛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 (2)获省级技能竞赛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1分。 (3)获市厅级技能竞赛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 (4)获中华护理学会各种比赛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 (5)获河北省护理学会各种比赛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5分;三等奖加0.2分。封顶2分。 (6)获院级、护理部各种比赛一等奖加0.5分;二等奖加0.3分;三等奖加0.1分;封顶2分。 (7)获护理部表彰优秀护士、优秀护士长加1分/次,封顶2分。 5、获医院优秀技术进步奖,每项加0.5分,封顶1分; 6、担任护理部质控和培训组长1分/年,组员0.5分/年,封顶5分。 7、按照科室的工作性质给予加分项(以在我院科室计算):急诊科加0.5分/年,ICU加0.4分/年,其余临床科室加0.3分/年。 8、护士长值夜班≥25个,护士值夜班≥100个,加10分;护士长每增加5个夜班、护士每增加10个夜班,增加0.5分,封顶2分。(总计12分)。 9、发生护方有责任的医疗纠纷赔偿总额≤1万,扣0.5分/次,每增加1万,扣0.5分/次,第二年晋升扣一半。封顶扣5分。 10、发生医疗纠纷时,查阅护理文书有严重缺陷的,扣0.5分/例。 11、发生医疗投诉经查属实,每例扣0.5分。 12、发生严重不良事件如给药错误、输血错误、手术部位错误等,扣5分/次;导致严重后果(如致死致残)负主要责任者延迟三年晋升。 |
护理部 负责量化计分 |
医德医风 工作态度 占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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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风办牵头,纪检监察、宣传部配合量化计分 |
科研成果 占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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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项: 1、国家级立项: 国基金面上立项:第一名:12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2分 小额资助基金:第一名:6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 青年基金:第一名:8分; 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 2、国家级立项子课题:第一名6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1分 3、省自然科学基金: 杰青及优青:第一名8分 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 重点及面上:第一名6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 青年:第一名5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 4、省部级立项(除省基金): 指令项目并完成鉴定: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最多统计1项 指导项目并完成鉴定:第一名:2分,最多统计1项 5、市厅级立项(教育厅、中医局、卫健委):立项并完成鉴定:第一名1分,最多统计1项 (二)获奖: 1、国家级奖项(含同等奖项,最高分12分): 二等奖:第一名10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2分;第五名至第十名:1分 2、省部级奖(含同等奖项,最高分8分): (1)一等奖:第一名8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2分;第四名至第七名:1分 (2)二等奖:第一名6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至第五名:1分 (3)三等奖: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 3、市厅级奖(含同等奖项,最高6分): (1)一等奖:第一名2分;第二名1分 (2)二等奖:第一名1分 (三)专利(最高6分) 1、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3分,第二发明人2分,第三发明人0.5分,最多统计2项 2、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发明人1分,第二发明人0.5分,最多统计2项 |
科研处 负责量化计分 |
论文著作 占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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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论文 1、SCI收录期刊源论文(SCI/SCIE): 根据JCR分区不同,赋分的系数不同 ①JCR 1区:计分=4+影响因子×1.2 ②JCR 2区:计分=4+影响因子×0.8 ③JCR 3区:计分=4+影响因子×0.6 ④JCR 4区:计分=4+影响因子×0.4 2、中文核心(即北大核心)期刊:4分/篇,最多统计4篇 3、科技核心期刊:0.5分/篇,最多统计4篇 4、其他论文:不计分。 注:1、发表论文所在期刊必须是合法正式期刊,增刊不计入统计 2、论文必须满2页才可计分:3页以上100%、2页60% 3、论文产权为我院的100%计分、论文产权为外院的50%计分 4、论文只有通讯或第一作者可以计分,但仅限1人使用 5、论文的共同第一作者或者共同通讯作者,仅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或第一的通讯作者使用 (二)著作 1、参编人民卫生出版社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校教材 主编10分、副主编8分、参编 3分; 2、人民卫生出版社的著作30万字及以上,主编4分;副主编3分,参编1分; 3、非人卫出版社的著作30万字及以上,第一总主编1分,最多计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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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负责量化计分 |
教学分 占8分 |
1.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承担教学任务(包括授课、见习、实习、规培带教),获基础教学分3分。 2.任现职以来,连续三年承担课堂教学任务,获教学分1分。 3.任现职称以来,脱产带教满一学期,计教学分2分,不足一学期,计教学分1分。 4.主干教研室及规培基地正、副主任、教学秘书计分2分,其它教研室及规培基地任职计1分。 5.教学获奖计分:根据获奖级别计算,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最高计分分别为5、3、2、1,根据获奖层次依次递减0.5分。 6.创新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突出,深受学生喜爱;积极参加教学活动或在重大教学活动中表现突出,教学加分1分。 7.近三年内发生教学事故的,依据事故级别扣分。发生一级教学事故的,扣教学分8分;发生二级教学事故的,扣教学分2分;发生三级教学事故的,扣教学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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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负责量化计分 |
年度 考核成绩 占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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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负责量化计分 |
学历层次 占4分 |
博士4分、 硕士3分、本科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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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负责量化计分 |
继续教育 占2分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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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技、药人员,医务处负责;护理人员,护理部负责量化 |
奖励分 占6分 (附加分) |
任现职以来获上级党委及政府部门正式授予的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等称号:国家级 6分,省(部)级4分,市(厅)级3分;获医大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等称号2.5分;获医院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科主任、优秀护士长、优秀医生、优秀医技人员、优秀护士、优秀行政工勤人员等称号 1.5分。 同类奖项以最高分计算,不同年度获得的同类奖项不予累计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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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牵头,各推荐部门配合量化计分 |
资历分 (附加分) |
任职年限每超过一年加1分;对于年满50周岁且工作时间满25年的职工,任职年限每超过五年,资历分加分标准上调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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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负责量化计分 |
执行政治任务加分 (附加分) |
1、支援边疆:每满一年计5分(不足一年的按月折算比例,取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时间计算截止到量化加分当月)。 2、援外:一年6分 两年12分。 3、扶贫人员:每满一年计3分(不足一年的按月折算比例,取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时间计算截止到量化加分当月)。 4、春雨工程:一年4分。 5、执行国家及河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任务,参与现场救治并圆满完成任务,每工作七天加0.5分,封顶3分;医院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核酸检测、预检分诊人员:每工作半天计0.05分,工作1天计0.1分,封顶2分(当日工作满8个小时及以上按1天计算,不足8小时按半天计算); 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分。 4-6项累计8分封顶。 |
1、1-2项:援疆援外人员人事处负责量化计分; 2、扶贫人员组织部负责量化计分; 3、4-6项:医、技、药人员医务处负责量化,护理人员护理部负责量化;行政人员两办负责量化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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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决 |
凡查实有以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 1、因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有重大医疗事故的; 3、收受红包; 4、拒绝接受上级指派任务; 5、医务人员年度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或有医德考评一票否决项目的; 6、未按医院要求通过病例质检的; 7、学术造假的; 8、被医院查实,违反医保相关政策,如不合理治疗、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情节严重,被医院内部党政处理的或被上级相关部门查实,情节严重,被行政处理的; 9、护理系列未达到医院临床工作量及值夜班数量要求的(具体附后); 10、被其他符合医院相关文件规定的一票否决项目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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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纠风办、医务处、护理部、质控办、科研处、医保办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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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系列医院临床工作量及值夜班数量要求 |
1.临床工作量要求 担任主管护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工作时间总计≥40周,病历首页责任护士和质控护士记录累计≥480条(急诊、重症、手术室、血透、导管室等科室从相应记录单提取护士记录)。 2.参加值夜班数量要求 任现职以来,护理人员值夜班≥100个(除外护理管理人员)。 |
护理部负责 |
二、护理人员申报主任护师 1.临床工作量要求: 担任副主任护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工作时间总计≥35周,病历首页责任护士和质控护士记录累计≥240条(急诊、重症、手术室、血透、导管室记录从相应记录单提取护士记录)。 2.参加值夜班数量要求 任现职以来,护理人员值夜班≥100个(除外护理管理人员)。 |
※每项评分内容不得突破该项目的最高分值。
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8月9日前到纪检委、监察室、人事处任一部门反映。
人 事 处
2022年8月2日
预约挂号:0311-88603908
咨询热线:0311-88603000(24小时)
投诉电话:0311-88603629
0311-886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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