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7-25
冀医三院党〔2014〕4号
中共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委员会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各党总支,各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全会和国家、省卫计委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根据上级要求部署,经医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解决“四风”问题,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围绕“三好一满意”、“修、强、铸”和“三心”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围绕卫生行业“九不准”、医疗服务“四个合理”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医疗职业行为,树立医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主要措施
(一)一岗双责,落实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领导班子分工负责的原则,院长是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院领导为各自分管工作和科室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主任为本科室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张英泽院长负责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
2.张文军书记负责党委班子、行政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
3.王鹏程副院长负责医疗科室、药剂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
4.张瑞霞副书记负责后勤、基建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
5.陈刚副院长负责全院护理、信息中心、保卫处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
6.丁文元副院长负责医技科室、设备处的纠风工作。
7.窦剑副院长负责教学、审计工作的纠风工作。
8.魏宁副院长负责科研工作的纠风工作。
9.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
(二)加强教育,筑牢防线
1.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会议。主要是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部署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全院职工要和医院签订抵制商业贿赂承诺书,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责任部门:党办室、纪委、监察室)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行医教育。重点是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教育,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组织全院职工学习《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做到人人参加学习、不留死角。同时开展“九不准”学习讨论活动和“九不准”、廉洁行医知识考试,形成人人自觉遵守,绝不碰触底线的氛围。继续开展“修医德、强医能、筑医魂”和“爱心、良心、廉心”主题教育活动。(责任部门:党办室、纪委、监察室、宣传部)
3.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对全院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培训、通报卫生系统的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新职工参观白求恩纪念馆并进行医师宣誓活动等形式,增强职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同时加强对财务处、药剂科、设备处、基建处、总务处等重点部门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责任部门:纪委、监察室、党办室、宣传部)
(三)强化措施,务求实效
1.大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机制,增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和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和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能力。(责任部门:党办室、纪委、监察室)
2.加大院务公开力度,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加强监督检查,严防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按照省卫计委要求,重点做好职务权力和职业权力的廉洁风险防控,各部门要按照职权分工和要求,及时准确地更新和维护权力运行信息,接受全院职工的监督。(责任部门:院办室、纪委、监察室、各相关部门)
3.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按照国家卫计委统一要求,从5月1日起,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医院要与患者签订《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该协议书由经治医师负责与患方沟通,并代表医方在协议书上签字,协议书做为医疗文书纳入病案管理。(责任部门:医务处、党办室、纪委)
4.加强出院患者回访工作。进一步完善患者回访中心工作制度,加大出院患者回访比例,及时解决患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回访结果的监督和激励作用,定期向相关科室、部门和人员进行反馈,必要时在院周会上进行通报。继续实施回访结果计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与个人利益挂钩制度。(责任部门:患者回访中心、党办室)
5.做好医德考评和患者满意度调查工作。按照《河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医德考评,做好季度统计、半年考核和年终总评,并将考评结果与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医师定期考核挂钩。进一步完善患者满意度评价机制建设,落实奖惩制度,评价结果与科室和个人奖金挂钩,并记入医德档案。(责任部门:党办室、纪委、门诊部、患者回访中心、信息中心)
6.完善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质量。继续畅通急危重症患者绿色通道,实施“先救治、后结算”的服务模式。完善预约诊疗服务,提供方便的窗口预约、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等服务,缩短患者候诊时间。加强门诊导诊,完善门诊“一卡通”,增加双休日专家门诊,方便患者就医。继续开展“健康直通车”医学科普讲座。做好“一免三减”医疗惠民工作。(责任部门: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党办室、宣传部、信息中心)
7.加强临床路径和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管理。规范抗生素临床合理使用,完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规范临床路径管理,不断扩大临床纳入路径管理的病种数量。严格执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处方点评和临床辅助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制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责任部门:医务处、质控办)
8.加强药事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采购和管理药品,严禁采购和销售非中标药品和超限价药品。定期召开药事委员会,规范临时急需药品的采购办法,确保临床一线用药。(责任部门:药剂科)
9.进一步规范财务、收费管理制度。认真执行省物价局收费标准,开展全院性规范收费培训活动,防止重复计费、多收费、乱收费等问题的发生。继续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度,维护患者的切身利益。(责任部门:财务处、护理部、信息中心)
10.继续执行降低药械比例规定。按照卫计委要求,开展倡导“廉价处方”活动。坚持从患者利益出发,控制患者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继续执行药械比例与奖金挂钩的核算办法,将药品和医疗器械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责任部门:经管办)
11.规范试剂采购和管理。严格按规定采购试剂,凡是医院常规使用和大宗应用的试剂,都要进行规范的招标采购。加强试剂使用管理,降低试剂成本,减轻患者经济负担。(责任部门:试剂采购办公室)
12.加强统方管理。强化处方管理人员的廉洁风险意识,通过安装防统方软件和监视摄像头等措施,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坚决杜绝违规统方现象的发生。(责任部门:药剂科、信息中心)
13.进一步完善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认真做好供应商的选择、评价、预警、建立不良记录等工作制度,严禁有不良记录企业参加招投标活动。定期召开药品、设备、物资供应商座谈会,学习上级纠风相关文件规定,签订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承诺书。(责任部门:纪委、监察室、药剂科、设备处、基建处、总务处)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要认清党中央抓党风反腐败的决心和国家、省计生委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新的工作形势,全院职工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严峻性和重要性,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等不正之风的侵蚀。
2.抓好落实。科室主任是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抓好本科室的教育管理工作,带领大家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落实医院各项规定,形成良好的活动氛围。
3.完善措施。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各负其责,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活动的具体要求,制定和完善部门的落实措施和计划,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取得实效。
二○一四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 纠风 实施意见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党委 2014年5月7日印发
预约挂号:0311-88603908
咨询热线:0311-88603000(24小时)
投诉电话:0311-8860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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