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21
来自:党办
为深入开展纠正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抓好专项治理,认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切实履行“救死扶伤”、“一切以病人为中心”和“人性化”管理的工作宗旨,特制定我院本工作制度:
1.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要以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贯穿于工作始终,端正思想,不断提高对纠风工作的再认识,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纠风工作高度重视,以自身的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团结协作、精益求精的精神,带领全院职工共同搞好纠风工作。
2.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领导小组要扎实开展工作,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纠建管并举”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把医疗卫生党风、行风建设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把贯彻落实“九不准”与分管工作结合起来,要从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上堵住产生不正之风的漏洞,要用制度管事,用机制管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民主评议行风,要取得明显成效。
3.严格落实医患双方签订“不收不送红包”协议制度。对收受病人红包、贵重礼金、有效证券等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依纪给予相应处理。
4.医务人员工作中推诿病人、态度恶劣或不理不睬,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院内有关规定给予检查、停职等处理。
5.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医疗卫生收费标准,进一步完善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住院费用查询制度,增强各项收费的透明度。
6.在医疗工作中要做到“三个合理”,禁止一切不必要的滥检查、乱开药、乱收费,做到因病施治,杜绝过度医疗现象,确保医疗质量。
7.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搞好患者满意度调查工作,做好出院患者回访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确保医疗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8.加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规范权力运行,签订责任书,使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9.根据纠风工作和新医改要求,严格控制药械比,加大医用耗材专项整治力度,建设人民放心医院。
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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