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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关于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04-21


冀医三院党〔2017〕19号

 中共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委员会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关于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各党总支,各处、科、室:

  为认真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卫计委和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关于切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结合我院实际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省第九次代表大会、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落实上级关于开展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自查自纠的通知精神,结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巩固巡视整改成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落实医疗服务“四个合理”,继续开展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通过深化医改、加强教育、落实制度、严格纠查等措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医院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开展对“六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

(二)深化和巩固巡视整改成果。严格落实制度,从思想教育入手,强化“四个意识”,从制度建设和落实入手,建立长效机制,克服“松口气、走过场”的思想,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三)深入推进反腐败。全面贯彻落实“九不准”要求,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就医环境,进一步落实医疗服务“四个合理”,继续控制药品和耗材在医疗费用中的比例,防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制度

1、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党的十九大召开为契机,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内监督机制,坚持领导班子定期学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等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会议议事规则,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决策机制,认真执行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
(责任部门:党办室、院办室)

2、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公款出国的监管,坚持抓早抓小,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
(责任部门:党办室、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监察室)

(二)加强教育

1.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会。

  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部署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院领导与医院签订“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院职工与医院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承诺书,医院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自觉接收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责任部门:党办室、纪委、监察室)

2.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规范教育。

  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指导,深入开展以廉洁行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严格落实《医疗卫生反腐败“九不准”》规定,举办知识答题广泛宣传“九不准”内容要求,做到人人皆知。
(责任部门:党办室、宣传部、纪委、监察室)

3.创新宣教形式,认真开展警示教育。

  在拓宽传统教育渠道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通过学习先进典型事迹、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组织廉洁自律教育答卷、组织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到廉政基地实地参观学习、组织新职工参观白求恩纪念馆并进行医师宣誓活动等形式,加强全院职工廉洁自律教育。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部门和重点人员的法律、纪律警示教育,增强职工廉洁自律的意识。
(责任部门:纪委、监察室、党办室、宣传部)

(三)强化管理

1.深化和巩固巡视整改工作成果。

  继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规范权力运行监控网络平台管理。强化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和进人制度;加强财务、收费管理,落实公费报销、专项资金使用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管理,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项目备案;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严肃查处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等问题。加大党务、院务公开力度,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加强对基建、人事、财务、药品、设备、国资办、试剂采购等领域的监督。
(责任部门:党办室、院办室、纪委、监察室及相关牵头部门)

2.深入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反腐败“九不准”。

  要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的《高回扣下的高药价》,将上海、湖南两地药品回扣事件引以为戒,要不折不扣落实“九不准”的各项要求。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落实“四个合理”,坚决杜绝大处方、滥检查、重复用药、乱收费现象。严禁医药代表私自到医院进行推介,严禁收受药品回扣、开单提成等,继续坚持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各科室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落实责任,站在政治的高度,切实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医院将“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列为年度工作考核和医德考评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违反者实行一票否决。
(责任部门:医务处、人事处、党办室、纪委、监察室、各相关部门)

3.做好患者满意度调查、患者回访和医德考评工作。
 
  进一步完善患者满意度评价机制建设。扎实做好患者回访中心工作,保证出院患者回访比例,充分发挥回访结果的监督和激励作用。定期向相关科室、部门和人员反馈患者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在院周会上进行通报。继续落实医德考评工作,推动落实奖惩制度,将患者满意度评价和患者回访结果计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并与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医师定期考核等个人利益挂钩。
(责任部门:党办室、门诊部、患者回访中心)

4.完善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质量。

  建立门诊护理服务中心,做好患者就诊的咨询和基础性服务工作,加强门诊分诊和导诊。加强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实施分时段预约诊疗,缩短患者候诊时间。进一步完善门诊“一卡通”功能,科学合理做好门诊服务工作,方便患者就医。继续畅通急危重症患者绿色通道,实施“先救治、后结算”的服务模式。深入开展“健康直通车”医学科普公益讲座和“急救技能进社区”公益活动。继续落实“一免三减”医疗惠民工作。
(责任部门: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门诊护理服务中心、党办室、宣传部、信息中心、预防保健处)

5.进一步规范财务、收费管理制度。

  按照我省《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方案》规定,继续实行医疗费用“一控双降低”制度,合理控制门诊病人、住院病人的医疗费用。组织开展规范化收费培训工作,认真执行省物价局收费标准,防止出现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多收费、违规另行收费等问题。继续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度,维护患者切身利益。加强社会捐赠资助管理,严格遵守医院接收社会捐赠资助管理规定。
(责任部门:财务处、护理部、信息中心)

6.严格规范用药行为。

  严格落实《处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药品“三双”监控、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处方点评和临床辅助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制度。规范抗生素临床合理使用,完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做到合理用药。继续执行药占比与奖金挂钩的核算办法,将药品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降低患者医疗费用。
(责任部门:医务处、质控办、经管办)

7.加强药事管理。

  严格按照上级规定采购和管理药品,进一步完善阳光采购措施。定期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确定药品采购品种,确保药品管理正规化。临时采购药品微机录入不超过三天,三天以上的必须由主管院长审核签字。严禁私自采购和使用医药产品。强化对处方管理人员和信息管理人员的廉洁风险意识,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坚决杜绝为商业目的统方现象的发生。
(责任部门:药剂科、信息中心)

8.加强招标管理。

  严格执行招标规定,凡是医院采购的医疗设备、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大宗物资和基建维修等项目,都要按照规定进行招标采购,坚持“阳光采购”。
(责任部门:设备处、试剂采购办公室、基建处、总务处)

9.加强医疗广告管理。

  认真落实《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范对外宣传报道,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杜绝发布违法虚假医疗广告。
(责任部门:宣传部、网络宣传处)

10.进一步完善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国家卫计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做好供应商选择、评价、预警和建立不良记录等工作制度,严禁有不良记录企业参加招投标活动。召开药品、设备、物资供应商座谈会,签订廉洁购销承诺书。
(责任部门:纪委、监察室、药剂科、设备处、基建处、总务处)

四、组织机构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成立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文军
  副组长:李瑞利  张瑞霞
     成  员:陈  刚  窦  剑  魏  宁  王鹏程  丁文元  侯志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院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张文军书记负责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李瑞利副书记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监督工作。

陈刚副院长负责护理系统、信息中心、基建部门、保卫处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张瑞霞副书记负责人事、财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窦剑副院长负责后勤、审计、国资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魏宁副院长负责科研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王鹏程副院长负责医疗科室、药剂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丁文元副院长负责医技科室、设备处、试剂采购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侯志勇副院长负责教务处、康复医学系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办室。

  主  任:提莲英
  副主任:刘  尚  杨红亮  梁英战 
  办公室成员:于宝海  丁俊琴  刘志华  杜  剑  卢连君
        刘国强  刘保良  李建英  李俊杰  赵海宏  马惠敏  任少辉
        王保林  常敬一  杨雪寒  张  艳  陈奇斌  李淑青  董荣荞
        赵金彩  郝广卉  刘志前

各部门、科室主任为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院职工要站在政治的高度,深刻领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党中央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心,看清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新态势,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各负其责,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活动的具体要求,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的落实措施和计划;科室主任要强化责任,带领全科人员认真落实医院各项规定,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



                    2017年4月20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反腐败    实施意见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党委        2017年4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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