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2011年各类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要求的通知
根据河北医科大学2011年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通知精神,我院定于5月5日至5月31日为各类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要求如下:
1、各类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需填写研究生论文答辩申请书(一式三份),经导师、科室、教务处签署意见送交医大研究生学院批准,返回三院教务处1份后,可行答辩工作。
2、各类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需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包含研究生姓名、论文答辩题目、导师姓名、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答辩时间、地点等内容),待批准后,方可答辩,否则,论文答辩无效。
3、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1)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名,均为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副高以上职称专家,其中河北医科大学直属单位本专业硕士生导师不得少于2名(至少非三院导师1名),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正高职专家担任;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5名正高职专家,其中外校博士生导师不得少于2名,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外校博导资格的同行专家担任。
(2)论文评议人可以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秘书可在答辩委员会中指定。非答辩委员会成员担任秘书时不参加投票。
(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在职人员的论文答辩除符合上述规定外,答辩委员会委员中至少有三名具有硕导资格的专家。
4、论文答辩过程时间。硕士研究生的答辩时间不得少于1.5小时;博士研究生不得少于2小时。凡违反答辩规定者,答辩一律无效。
5、论文答辩应于5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答辩者,本年度不再授予学位。
6、答辩后论文修改。各类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应针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对论文认真修改,各导师认真审核,合格后在6月10日前将修改无误的纸质论文、电子版论文和《河北医科大学答辩后修改学位论文提交审批表》一并交至研究生学院。
7、对研究生论文答辩过程的要求:
(1)为评委送评阅论文:研究生答辩时间一经确定,需于五日前将各自印刷好的论文送到评委手中。
(2)会场准备:悬挂横幅“三院xxx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会”;设评委席、答辩席,摆放桌牌;准备投影幻灯。会场整齐、干净。
(3)服装:所有参加论文答辩的研究生一律着正装。
(4)答辩:进场时要做自我介绍,宣讲论文时声音洪亮,回答问题科学准确、有理有据,答辩结束礼貌退场。
(5)合影:各专业所有参加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导师及其评委在答辩会结束后进行合影,电子版送交教务处1份。
8、所有参加论文答辩的研究生于6月6日前按如下顺序整理答辩材料(装袋,写上姓名、学号、专业)报送医院教务处。逾期影响学位评定责任自负。
(1)论文评议表(硕士2份,博士2-3份);
(2)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3-5份);
(3)研究生情况一览表(1份);
(4)学位申请登记表(2份);
(5)毕业研究生登记表(2份);
(6)授予学位登记表(输机表)(1份);
(7)印制好的纸质论文1份。
(本通知三院网站同时发布)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